上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累计签约11.5万套 新批次申请受理工作六月启动

2020-05-29 17:08:40 作者:柏可林 来源:东方网 选稿:包永婷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5月29日报道:记者从上海市房管局获悉,从今年6月起,上海将分批启动上海市户籍第八批次和非沪籍第二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预计将于8月底前全部结束。

据悉,已完成上海市户籍第七批次选房的10个区(浦东、杨浦、长宁、闵行、松江、嘉定、青浦、奉贤、金山、崇明)将于6月中上旬先行启动新一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其余6个区根据该区第七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情况适时启动。预计各区申请受理工作将于8月底前全部结束。符合条件的家庭,届时可至其户籍所在地(本市户籍家庭)或单位注册地(非沪籍家庭)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根据上海深化“一网通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本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目前正在推动各受理单位对能够通过信息手段调取的材料,或者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资料,不再需要申请家庭提交的试点。同时,力争较大幅度提高审核效率,缩短申请供应各环节用时,计划于年底前分轮次启动本批次部分区的摇号、选房供应工作。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政府组织供应的保障性住房,主要解决城镇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截至2020年4月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已累计完成签约11.5万套,预计到“十三五”末,可累计完成签约近13万套,受益家庭规模稳步扩大。

2018年9月底,上海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持证年限较长、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在上海长期稳定就业的非沪籍住房困难家庭,也纳入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范围。近期,上海对非沪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供后管理“封闭流转”模式做了进一步优化,规定非沪籍家庭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后取得本市户籍,并取得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以按照本市户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房屋转让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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