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仅可跟爸妈姓,还能跟奶奶外婆姓!

2020-05-26 13:18:00 来源:大河报

从出生到“离开”,给你“慈母般”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正在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通过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9部单行法律同时废止,我国民事权利保护将进入法典时代。民法典呼之欲出,连日来,民法典草案成为会场内外热议的话题。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从一个人到一个家,从一个小区到一个社会,民法典将改变你生活的方方面面。连日来,大河报记者专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法学会专家、律协相关负责人、一线律师等,自今日起推出民法典草案系列报道。胎儿有没有继承权?孩子到底应该跟谁姓?“熊孩子”巨额打赏主播到底能不能要回?性骚扰法定标准是啥?哪一种遗嘱更具法律效力?首篇报道,关注民法典草案中一个人有关的热点话题。

【当你出生前】胎儿也有继承权!

从出生到死亡,你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是民法典草案总则编赋予的。那么,尚在母体的胎儿,是否享有民事权利?

民法典草案共分为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作民法典草案说明时指出,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后,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其中,民法总则已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此次提前审议的“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第一编基本保持现行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根据法典编纂体系化要求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

民法总则的一大亮点是,保障了胎儿的权利。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此前采访中告诉本报记者,继承法也有这方面规定,但不够明确,总则这一规定,对胎儿设定部分权利能力,对接受继承、接受赠与等民事权利以保护,更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草案原文·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当你呱呱坠地】

还在为“冠姓权”吵不休?草案明确:孩子不仅可跟爸跟妈姓,还能跟奶奶外婆姓!

孩子呱呱坠地,起名字成为家庭的头等大事。然而,前不久,一位博主讲述了自己因为争取“冠姓权”,也就是说,为了争取孩子随母姓而老公不同意,遂决定跟老公离婚的经历,引发热议。此后,演员papi酱公布孩子随父姓后居然被某些网友嘲讽,认为她作为独立女性竟然不注重“冠姓权”!

孩子跟谁姓,民法典草案中有明确说法。

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规定了一系列人格权保护制度,不少代表表示,人格权独立成编,加强对人格权的保护是民法典立法的重大创新、重要亮点。

其中,草案明确: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 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 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婚姻法明确,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层面并没有‘冠姓权’的说法,而是给予公民自由选择的权利。”对此,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波告诉记者,此次民法典草案在婚姻法规定的“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基础上,吸纳了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明确除了父姓、母姓,还可以有以下三种情况,其中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这也就意味着,一旦草案通过,孩子选择跟奶奶姓或者外婆姓,也将上升到法典范畴。

【草案原文·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当你长到8岁】“熊孩子”巨额打赏主播?可要求退还

此前,民法通则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而民法总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降低到了8岁。这也就意味着,如果8岁以上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同意巨额打赏主播,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草案原文·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 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 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当你进入学校、职场】

给“咸猪手”戴上法律镣铐,草案明确性骚扰的认定标准!

当你进入学校,或者进入职场,却遇到老师、上司、同事伸出的“咸猪手”,该怎么办?

张波介绍,近年来,性骚扰问题引起社会较大关注,民法典草案在总结既有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这样一来,明确了性骚扰应承担民事责任,也明确了机关、企业等单位责任义务。

【草案原文·第一千零一十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当你有了更多阅历】

定情信物、结婚照、信函等物品被毁,或可索赔精神损害赔偿

人生是情感的积淀,很多物品放在市场上并没有太高的价值,但对于你个人来说,不论是亲人留下的唯一照片,还是20年前好友寄给你的信函,都具有特殊的意义。一旦被人损毁,现行的侵权责任法中,索要精神赔偿则于法无依。

“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追求越来越高。长期以来,只有造成了人身伤害,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规定,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的,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完善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申惠文说,草案一旦通过,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毁损他人祖坟,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死者的近亲属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另外,损毁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定情信物、结婚照片、信函等,或者毁损他人的假肢、假牙等,均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申惠文表示,需要注意的是,该条限定了赔偿的范围,需要满足3个条件,第一是故意或重大过失;第二,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第三,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总之,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对此作出规定,有利于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善待他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提高注意义务,维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草案原文·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当你老了】

哪份遗嘱最管用?草案删除现行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定,以最后遗嘱为准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昏沉。回顾过往的一生,你想把财产留给谁?遗嘱说了算。不过,怎样的遗嘱才是有效的遗嘱?如果立了多份遗嘱,以哪个为准?此前,最具法律效力的遗嘱是公证遗嘱,民法典通过之后,拟有重大变动。

申惠文介绍,民法典草案增加了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回应社会科技的发展,更有利于普通民众更好行使遗嘱自由的权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草案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遗嘱自由不仅包括遗嘱内容的自由,还包括遗嘱形式的自由。”申惠文说,实行遗嘱方式的自由,充分尊重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充分体现了财产权行使的自由理念,充分体现了民法的自治理念。这对普通民众而言,订立遗嘱,并非必须进行公证。只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管何种形式,就是有效的。

【草案原文·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来源:大河客户端

记者:段伟朵

漫画文案:孙轶;美编:毛彦珂

责编:刘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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