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妨害防疫刑事案件宣判 男子殴打志愿者获刑1年6个月

2020-02-18 13:01:25 作者:李欢 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记者李欢2月18日报道:今天上午,上海首起涉疫情寻衅滋事刑事案件在闵行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因不配合防疫工作,殴打志愿者而被起诉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凌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疫情特殊时期,闵行法院以在线形式对本案进行“云审判”,控辩双方通过网络参加庭审。


两块大屏幕、五个镜头,疫情当前,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案件采取全程无接触的在线庭审模式开庭。上海闵行法院由副院长朱妙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闵行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化出庭支持公诉。合议庭、法官助理、书记员在法庭就位,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分别在检察机关、看守所、律师事务所参加在线庭审。

上午9时30分,庭审开始。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法庭内所有人员都带着口罩。被告人凌某在两名身着防护服的法警的押送下,出现在屏幕上。接着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一一露面。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凌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暴力阻碍疫情防控,随意辱骂并殴打防疫志愿者,致一人轻伤二级,情节恶劣,故要求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审理中,公诉人还通过共享屏幕的方式,当庭播放了三段监控视频证据。


东方网记者注意到,视频中凌某态度嚣张,身材高大的他骑坐在志愿者身上实施殴打,旁边群众劝架,但凌某不理不睬,一边辱骂一边殴打志愿者许某。

庭审中,凌某承认,自己知晓、理解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对当前疫情的严峻性有清楚的认识,还曾举报过小区内一台鄂 A车辆。但当时,看到自己妻子吴某与志愿者发生口角,出于帮助妻子的心态,一时鲁莽才出手殴打了志愿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被害人许某是疫情防控志愿者,由于伤情至今卧床,她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并发表了意见:在新冠肺炎肆虐祖国大地之时,被害人响应号召作为志愿者,而凌某不但不配合反而对被害人大打出手,严重破坏上海抗击新冠肺炎正常秩序。事发后被告人未有自首情节,亦未对被害人有任何形式的慰问,无悔罪表现。被害人年仅24岁,却面临腰椎骨折卧床至少3个月,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另外被告人此举也对广大防疫工作者造成恶劣的负面影响,坚决要求对被告人从重处罚。

视频证据截图 法院供图


上海闵行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31日,社区志愿者许某在闵行区某小区入口执勤期间,访客毛某驾驶汽车意图进入,许某按防疫规定向其解释并予以阻止,毛某随即打电话通知被告人凌某及其妻子吴某到场。两人到场后对防疫规定不满,不听在场保安、围观人员劝阻,纠缠辱骂志愿者、推搡被害人许某。后被告人凌某趁被害人许某不备,徒手将其摔倒在地并骑坐在其身上实施殴打,致被害人全身多处软组织伤,腰5椎体压缩性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凌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致被害人许某轻伤二级,属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相关证据可证明被告人凌某系初犯,案发后具有自首情节,且被告人凌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但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有关工作人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致轻伤一人,严重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应当从重处罚,不宜适用缓刑。

最终,上海闵行法院对本案当庭作出了一审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凌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在最后陈述环节,屏幕上的被告人凌某落泪称,再次向被害人道歉,并愿意给予赔偿,“我的行为是不对的,希望法庭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能做回一个好丈夫、好父亲。我愿意积极参加疫情的志愿者工作。”

宣判后,本案审判长朱妙接受了记者采访。她表示,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广大医护人员、公安民警、基层干部、志愿者等不顾自身安危,日夜奋战在防疫第一线,对于侵犯他们人身安全等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法院将坚决依法从快从重从严惩治。

法律不仅是对犯罪人本身的惩罚, 还会起到威慑作用。朱妙说,“这起案件的判决,也希望能够对社会起到一种警示作用,希望大家都能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要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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