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集中行使517项事项,市级事权下放达291项

2020-02-11 19:21:30 作者:薛宁薇 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2月11日消息:2020年2月3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集中行使一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的决定》(沪府规〔2020〕2号)。

根据文件,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集中行使一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事项,本次第一批共涉及517项。其中,市级事权291项,包括156项审批类事权和135项执法类事权;区级事权226项,包括79项审批类事权和147项执法类事权。

本次实行集中行使的517项事权,是市政府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对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的集中赋权,有利于新片区管委会更好地发挥《管理办法》赋予新片区的经济管理权和自主改革权,这是管委会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保障,也是推动新片区特殊经济功能塑造、产业集聚发展、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抓手,将有利于更加快速和高质量地推动新片区经济发展、产业集聚、优化企业服务、创新审批模式、优化营商环境。

在2019年8月20日新片区管委会挂牌成立后不到半年的时间里,第一批集中行使的事项就快速落地,得到了浦东、奉贤两区和本市17个委办局的大力支持。

第一批集中行使的事项,主要涉及了投资、人才、金融贸易、科技创新、规划资源、建设交通、生态市容、文化旅游等事权等多个领域。其中,人才方面涉及国内人才引进审批、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工作办理户口审批两个重磅事项,使新片区成为具有人才引进和归国留学人员落户审批权的特定区域;对于高科技企业方面,市科委直接将高新技术企业审核和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审核等事项直接下放,使得新片区对“专精特新”等科创类企业的扶持力度显著增强,进一步聚焦发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前沿产业完善产业配套和创新生态。此外,新片区管委会在规划资源、建设交通、生态市容等方面的事项也比原先有了大幅增加,集成度更高,对企业办事便利度也有极大的促进,从而使得新片区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上有了更大的保障。

今年春节前,市民防办等市、区委办局已经主动跨前服务,与新片区管委会有关业务部门开展了交接准备工作,从而确保了后续交接平稳高效。

目前,新片区管委会正在组织各部门开展事权交接工作,以最快时间完成各项交接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办理流程的学习,尽快提高事项办理能力;加快组建新片区综合执法机构、市场监管机构;尽快启动第二批事权下放工作。

事权承接之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发挥管委会的自我改革权限,进一步减少审批、优化流程,能取消审批的取消审批、能审批改备案的改备案、能实行告知承诺的实行告知承诺、能优化服务的优化服务。将特斯拉的一体化审批服务模式全面应用于新片区事权改革上,有针对性地进行体制机制改革、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一流的营商环境来保障新片区的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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