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春节购物旅游就餐多长个“心眼”

2020-01-23 14:37:00 来源:西藏商报

随着春节、藏历新年日益临近,购物、旅游、在外就餐等消费将持续火热。为了确保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自治区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绿色消费,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

购买食品,务必选择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商超和农贸市场,选择购买标识齐全、包装完整无损、感官性状正常且在保质期内的食品。真空包装的食品,应注意包装是否有破损、漏气或鼓胀等现象。散装熟食加工后冷藏条件下保质期一般不超过24小时,即买即食,不宜长期储存,不宜一次采购过多,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网购食品时,必须考虑快递运送周期对食品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在散商游贩等流动摊点购买食品要特别谨慎,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或陷入投诉无门的局面。

购买年货要崇尚环保节俭,按需选购,注重商品品质,做到理性消费、绿色消费。购买商品务求货比三家,不轻信商家的宣传噱头和低价诱惑,详细了解促销商品的促销原因和促销规则,防止商家不予退换。注意防范商家非正常砍单行为,保留好订单、聊天记录或截屏等相关证据。线上购物要到正规电商平台,合理行使“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

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或在外就餐,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A(优秀)或B(良好)级“笑脸”餐馆,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就餐。其中,年夜饭最好事先对餐饮场所实地考察,对于餐饮企业特殊约定的消费内容要事先了解清楚并确认,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消费细节,对菜品名称、价格、实际内容等做到心中有数。在合同中应注明预付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

通过网络订餐,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公示的证照信息、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标识齐全、清晰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切勿长时间存放。预订年夜饭或在外就餐,都要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消费者如发现餐饮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要在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并立即与餐饮企业交涉,对双方不能和解的,要及时拨打12315。就餐后,如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应首先尽快就医,并注意保留证据,以便后续的维权。

消费者要注意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旅游出行方式。选择跟团游时要选择资质齐全、合法有效的旅行社,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出行前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旅游行程、交通、食宿、违约责任等。支付款项后注意索要发票,并妥善保存旅游合同、行程单、门票、发票等重要凭证,以便发生纠纷后能依法维权。自驾或租车旅游应约定并检查好车型车况,安排好路线,做好冰雪情况下应对措施,确保人身财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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