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好的三文鱼≠可即食 上海市场检查发现一些食品标签误导消费者

2020-01-21 14:19:00 作者:裘颖琼 来源:新民晚报

新民晚报讯(记者 裘颖琼)一盘改刀后的三文鱼,被切成一片片,又和生鲜放在一起,买回去的消费者难免会误会这是一盘可即食的三文鱼。今天,记者跟随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非即食”的三文鱼在包装标签上存在问题,容易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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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非即食”的三文鱼在包装标签上存在问题  裘颖琼 摄(下同)

在万象城吴中路店的OLE’超市,执法人员在鱼类生鲜专卖区发现,几盒非即食的三文鱼和其他鱼虾类被摆放在一起售卖,其中还有一盒被明显改刀成一块块。然而仔细查看三文鱼的标签,在密密麻麻的文字中,又标着一行并不显眼的小字“食用方法:加工后食用”。

“这些三文鱼是可以直接生吃的吗?”“不可以,要加工处理的,已经在标签上写上了。”然而,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样的标签并不规范,要加工处理,是热加工还是冷加工呢?都没有标明清楚。

执法人员进一步解释,当前,上海一些超市卖场、农贸市场等食品销售单位现场制售三文鱼、金枪鱼等水产品的鱼柳、鱼段现象普遍,而这些鱼柳、鱼段制售过程并未达到即食食品的条件和要求,但消费者易将这些特定品种的鱼柳、鱼段直接用于生食,尤其是三文鱼,是最容易被混淆的。

为此,在今年1月中旬,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专门制定出台《食品销售单位现场制售非即食三文鱼等特定水产品食品安全管理指南》。根据规定,非即食的三文鱼标签内容应包括品名、产地、加工(分割)日期时间、保质期(食用期限)、单价、净含量、销售价格和警示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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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一盘改刀后的三文鱼,被切成一片片,又和生鲜放在一起,买回去的消费者难免会误会这是一盘可即食的三文鱼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警示语必须“一目了然”,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根据规定,用于告知消费者该类产品应加热熟制后食用的警示语,可选用“非生食产品”、“非即食产品”、“需熟制后食用”等。而且,销售柜台也应在醒目处标上明显的警示语。

在现场制作要求上,宜设立专用操作区域,并按三文鱼、金枪鱼等特定水产品的粗加工清洗消毒、分割、包装等加工环节划分区域。此外,销售区域与可能交叉污染的禽肉分开设置。待售加工包装后成品宜设置独立的冷藏销售柜台,和其他食品共同存放同一冷藏销售柜台的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OLE’超市负责人蒋先生表示,将根据执法人员的要求,先进行改标签,并划分专门区域进行销售,并在柜台上贴上明显的警示标语。

此外,在万象城5楼的囍凤楼餐饮店,执法人员也发现了一些“小问题”,比如在冷菜间的操作人员没有配戴口罩,餐桌上的食用碗具中有一个碗被快检查出餐具不洁,执法人员已要求餐饮店负责人当场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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