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履行增持承诺 上交所公开谴责三胞集团及实控人袁亚非

2020-01-21 13:08:38 作者:柏可林 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1月21日报道: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在增持承诺履行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并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经查明,2018年6月25日,南京新百公告,其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南京新百实际控制人袁亚非计划从2018年6月25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信托计划等方式增持南京新百无限售流通股,拟增持资金不低于4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南京新百已发行总股份的2%。


2018年12月25日,南京新百披露公告称,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且由于三胞集团流动性紧张,主要资产大部分已被债权人冻结,现阶段无法筹措资金在原计划期间内实施增持,因此将增持计划的履行时间延长6个月,即于2019年6月25日前实施完成。


2019年6月22日,南京新百披露公告,上述增持计划仍未实施,因尚未筹集到相应的增持资金,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南京新百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计划的完成率为0。

南京新百控股股东三胞集团董事长袁亚非(右一)


2018年2月3日,宏图高科披露公告,其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实际控制人袁亚非拟自2018年2月3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信托计划等方式增持宏图高科无限售流通股,拟增持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宏图高科已发行总股份的2%。


2018年8月2日,宏图高科披露公告称,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鉴于宏图高科股票于2018年6月19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待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后续,宏图高科股票于2018年11月2日复牌,增持计划的完成时限相应顺延至2018年12月13日。


2018年12月13日,宏图高科披露公告,上述增持计划仍未实施,且因三胞集团流动性紧张,主要资产大部分已被债权人冻结,现阶段无法筹措资金在原计划期间内实施增持,因此将增持计划的履行时间延长6个月,即于2019年6月12日前实施完成。


2019年5月25日,宏图高科披露公告,上述增持计划仍未实施,因尚未筹集到相应的增持资金,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宏图高科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计划的完成率为0。


上交所表示,三胞集团及袁亚非作为两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面向全市场公开披露增持计划,是市场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相关承诺主体应当根据自身资金实力、履行能力等,审慎确定增持规模,一旦作出增持计划并对外披露,理应严格遵守、及时履行。三胞集团及袁亚非在作出对南京新百及宏图高科的增持承诺后,因流动性紧张分别申请延期一次,但截至最终到期日,未履行任何增持义务,且均提前终止增持计划。三胞集团及袁亚非未按计划履行增持承诺,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23条、第11.12.1条等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予以公开谴责。上交所将该纪律处分通报给中国证监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