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话题丨公费师范生违约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值得商榷

2020-05-21 16:11:11 作者:木子 来源:东方网 选稿:朱雯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花坪小学副校长刘发英的“两会”提议备受关注。其中提到,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不当老师,应该纳入不良诚信记录之中更是引发网友争论。

很多网友赞成刘发英代表的提议,他们认为,既然享受了权利就要履行义务,出尔反尔应该承担后果、承受处罚。但也有另一部分网友认为,无论当时是何种理由选择读公费师范生,但毕业后,许多人可能想继续升学,或者当了几年老师发现不合适,选择退出也很正常,没必要过度追责。

我们相信,刘发英代表提出此建议出发点是善意的,也是经过考察和调研的。其目的必然是想让更多“公费师范生”履行承诺,留在教师岗位上,提高农村,尤其是特困区的教育水平。或许,也正是因为有越来越多的“公费师范生”不再遵守约定,才让刘发英代表更加急切。

首先我们要明确,在接受“公费师范生”教育之后,却不愿意担任老师,是违约行为。因为,参与“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是需要签订合约的,其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各类生活补贴由中央财政负责,因此需要学生毕业以后,必须到指定的中小学任教,为期6年,履行义务。参与学生应该明确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而“公费师范生”政策,也鼓励毕业生更多的前往贫困地区,投身教育事业。拒绝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必须受到处罚。其实,相关的违约处罚,在合同中也较为明确,毕业学生如不再教师岗位,需要退还师范生免费教育经费,并交纳违约金。

那既然已经有了违约处罚,在追加额外的诚信处罚”是否还有必要?诚信记录不是筐,不能什么都往里装。既然“公费师范生”合同已经规定了违约责任,谁违约,谁就应该按照合同规定,承担后果。但也绝不表示,违约者需要无限制的承担责任,追加诚信方面的处罚,略显多此一举。

想要将师范生留在教师岗位上,归根结底是要让教师的职业更具吸引力。无论是薪资待遇还是社会地位,只有从根上让老师成为受尊敬的职业,才能让真正喜欢当老师的人,终其一生,为事教育事业奋斗。记入“不良诚信记录”,这种额外“追责”,大可不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