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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地面积超9万平方米 浦东这些地方将被征收
浦东发布2021-06-01 10:44:40

最新消息!浦东新区书院镇、泥城镇、万祥镇部分区域将被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已发布。本次征收土地的具体范围是哪里?土地补偿费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又如何?一起来了解!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浦)征地补告〔2021〕第5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等有关规定,依据《拟征地告知书》(沪(浦)拟征地告〔2020〕第2036号,沪(浦)拟征地告〔2020〕第2038号,沪(浦)拟征地告〔2020〕第2037号,沪(浦)拟征地告〔2020〕第2039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浦东新区书院镇李雪村十六组,浦东新区泥城镇横港村民生九组,浦东新区书院镇李雪村十组,浦东新区泥城镇横港村民生六组,浦东新区泥城镇人民村十组,浦东新区泥城镇横港村民生十六组,浦东新区泥城镇人民村八组,浦东新区书院镇李雪村三组,浦东新区书院镇李雪村二十一组,浦东新区万祥镇新振村新一第四村民小组,浦东新区书院镇李雪村十五组,浦东新区书院镇李雪村二十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80924.1平方米、建设用地2628.6平方米、未利用地7678.1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91230.8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06.65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

四、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五、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六、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方式另行公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

七、《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1年6月27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市临港新片区规划土地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九、《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人:施佳慧 

联系地址:南汇新城镇申港大道200号D区

联系电话:68283781

监督电话:68283763

选稿:丁怡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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